黑龙江大庆盐碱草原治理实现“三赢”
黑龙江省大庆市草原占全省草原面积近四成。通过实施国家生态修复项目,全市采取一系列草原治理修复举措,大幅减少轻度盐碱草原面积。10年来,大庆市以“人工修复+封育恢复”方式,累计开展生态修复治理233.64万亩,书写从“盐碱之殇”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赢”的草原重生奇迹。
一早,大同区八井子乡八井子村八队居民郭玉和迎风漫步在草原上。“以前,这片地都是碱斑,一刮大风到处碱土飞扬,村民都躲着走。现在,经过林草部门治理后,草密了、地绿了,生态一下就好起来了。”郭玉和说。
随着盐碱草原治理工作推进,不仅让当地居民看到了良好的生态效应,更让他们看到了经济效益,村民承包草原、经营草原、利用草原的积极性极大提高。王艳君就是大同区八井子乡盐碱草原承包户之一,承包8000多亩草原,去年在林草专家的技术指导下播种种植,目前草苗长势旺盛,丰产丰收在望。
看着长势喜人的草场,王艳君算了一笔账:“3年后产出效益,每年10万元;5年后达到产量顶峰,每年经济效益能达到30万元。”
近年来,大庆市牢牢抓住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支持盐碱草原治理的政策机遇,在前期试验取得突破性成果基础上,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10年来,全市争取投资2.74亿元,累计开展生态修复治理233.64万亩。
大庆市林草局正全力探索新兴经营模式,建立了治理后的草原“先集中管理、后承包到户经营”模式。前3年,政府部门加强禁牧和围栏设施管护,保障治理成效,实现生态效益。随后,承包到户,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形成良性可持续发展态势,更好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向增值”。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动物科技学院草业科学系教授刘香萍表示,盐碱草原治理利用是草原生态修复领域公认难题。大庆市地处我国北方松嫩平原腹地,是黑龙江省草原面积最大的地级市,全市有草原566.5万亩,犹如一条绿色绸带横亘在松辽大地。这片生态地位极其重要的绿色大草原,经过修复后,将再次焕发生机。(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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