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通过审议并公布
近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发布,《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并于当日公布。《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定位于实施性立法,依据《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对应修改完善有关内容,着力优化品种管理措施、夯实种业创新发展根基、完善种业扶持保障激励机制,为推进四川林木种业振兴、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条例》分为总则、种质资源保护、品种管理、生产经营、种业创新、保障监督、附则,共七章、三十二条。《条例》贯彻种业振兴部署,对林木种业发展作出系统性、前瞻性和保障性规定,强化林木种业振兴制度支撑;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优化服务保障措施;创新举措解决实际问题,包括细化明确许可证核发层级,有利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主体便利、快捷办证等。新增的种业创新专章,突出了扶持保障政策措施。
《条例》出台,既是积极落实国家种业振兴行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助力高质量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全国科学绿化示范省的重要支撑,对于推进四川林业高质量发展、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蒋大勇 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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