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组建民间林长推进协同治理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印发《宜昌市关于设立民间林长的通知》,因地制宜设立民间林长,推进社会协同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共聘民间林长65名。
宜昌市落实高标准选人策略,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为每个涉林重点乡镇选聘1至2名民间林长,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和园林企业负责人、新闻媒体工作者、生态保护志愿者等,为全市林长制工作体系进行有益补充,畅通了公众监督渠道。
充分发挥民间林长“前哨探头”作用,协助开展森林、绿地资源保护和发展相关宣传活动,当好宣传员;监督并举报破坏森林、绿地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好监督员;积极向林长或林长办提出森林、绿地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相关意见建议,当好参谋员。
其中,远安县20名民间林长,规划出9条巡山护林及重要节点线路,定期开展巡林活动,发布优秀巡山稿件44篇、短视频60条,以更直观、生动的方式展现林业资源保护成果。 (曾强 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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