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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邑出台《护林员管理办法》

2021-06-24分类:园林资讯 阅读:47

为加强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发挥护林员职能作用。近日,山东省平邑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护林员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护林员的聘用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经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竞聘”过程,经镇街政府(办事处)审核公示后确定,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村集体国家级或省级公益林原则上按500亩左右的标准选聘1名护林员,一年一聘。

护林员重点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巡山护林、森林病虫害监测等工作。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国有林场具体做好护林员日常管理工作,每月组织一次自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护林员管护补助费、兑现奖惩、优秀护林员评选的依据。同时,《办法》还对评选优秀护林员以及护林员解聘条件进行了明确。

《办法》的出台实施,为加强和规范基层护林员队伍提供了抓手,广大护林员开展工作和维护自身利益也有了制度保障,对提振基层护林员士气、提高护林工作质量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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