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邻水多方联动促进林地资源保护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坚持县、镇、村三级林长联动,林长制成员单位协同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强力监管,采用“统、审、督、包、报、查”六步工作法,扎实推进林地资源保护工作。
一是县级林长“统”。把林地资源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巡林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统筹研究部署,明确林地资源保护问题整改完成时限,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点对点交办压紧压实责任。
二是主管部门“审”。严把使用林地审核关,对符合林地使用条件的,及时调整林地使用定额并协助林地使用申请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林地使用条件的,明确告知林地使用申请单位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三是镇级林长“督”。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健全镇级林长制督查考核体系,出台镇级《林长制五项配套制度》,镇级林长每月定期召开林长制调度会,分析研判林地资源保护工作形势,着重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定点定人定时督办,全力确保林地资源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成员单位“包”。对涉及林长制成员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类项目,一律纳入重点目标管理,明确责任人,探索建立“项目林长”工作机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定期开展排查,杜绝施工单位超范围使用林地、未批先占林地和破坏林地林木等问题发生。
五是村级林长“报”。充分发挥村级一长两员源头治理作用,强化源头治理,督促村级一长两员履职尽责,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畅通信息渠道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确保村级一长两员在林地资源保护工作中能够在第一时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消灭在萌芽。
六是执法队伍“查”。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督促执法队伍依法履行林地保护执法查处职责,对林区在建重点项目,点对点落实执法巡查人员,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常态化巡查的方式,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彭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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