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探索劳务代偿机制
“这些树苗长得不错,而且大部分都成活了。”近日,浙江省天台县林业局、天台县人民法院、坦头镇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来到坦头镇一处山岗,对一宗失火案中被毁林木的补种成活情况开展验收。
2024年春天的一个下午,民工游某在该处山岗上的小作坊内切割废旧钢筋,飞溅的火星引燃了枯黄的茅草,火势迅速蔓延至周边山林,最终导致200多亩林地被烧毁。游某主动投案。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游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必须依法惩处。但游某家境困难,他是家中唯一经济来源,还要抚养3个孩子,无力承担巨额赔偿,若直接判处实刑,很可能“办一个案子、毁一个家庭”。
如何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最大限度修复生态并减少社会矛盾?经过多方商讨,相关人员想到了“劳务代偿”这个方法。针对村民“树种不活、半途而废”等疑虑,设立履约保证金制度,确保补种树苗的数量和成活率。其后,镇村与游某签订造林恢复协议,由镇政府动态监管修复进度;法院提前与检察机关就林地修复事宜进行会商,为后续公益诉讼提供支持;在村委会谅解的基础上,法院依法对游某适用缓刑。其后,游某积极携带家人、邀请朋友,抢时种植苗木,主动履行修复义务。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苗木基本成活,“火烧迹地”重披绿装。
“劳务代偿”形成了“责任追究—修复实施—效果验收”闭环,实现了惩治犯罪、教育群众、修复生态的目的,为今后类似案件办理提供了借鉴。(杨国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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