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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三改三创”激活“绿色不动产”

2025-07-21分类:园林资讯 阅读:105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山林连绵起伏,森林覆盖率高达79.38%。这里的每一片森林,都是大自然馈赠的珍宝,也是沙县区人民的绿色家园。近年来,沙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和决心,挺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水区”,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天然林、公益林“三改三创”之路,成功放活经营权,极大地激发了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高砂林场场长胡贵平展示“生态票”  张昌财供图

困局:绿色“不动产”的烦恼

沙县有一半的林子是天然林、公益林,长期以来,天然林、公益林就像 “绿色不动产”,虽坐拥丰富资源,却因采伐政策限制、经营门槛高、管护成本大等问题,让林农们头疼不已。高砂林场场长胡贵平对此感触颇深:“以前,这片林子每年每亩只有23元补助补偿收入,扣除基本管护费用后,所剩无几。想好好管,可没钱没技术,太难了。”类似的困境,在沙县并非个例。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林农们不想管、无力管,导致许多山林处于管理粗放甚至无人管理的状态,森林资源的潜力无法得到充分挖掘。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生态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让林农从森林资源中获得更多收益,成为摆在沙县面前的一道难题。一方面,生态保护是底线,必须确保森林的生态功能不降低;另一方面,林农的利益也不容忽视,只有让他们切实受益,才能调动其保护森林的积极性。

破局:“三改”激发内生动力

面对困境,沙县区大胆创新,通过改变经营主体、改进保育方式、改宽收益路径,为天然林、公益林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改变经营主体,实现专人管理。沙县区创新推出三种合作模式,鼓励村集体和林农将天然林、公益林的经营权流转至区国有林业企业,实行集中化、科学化的统一经营管理。委托经营,村集体和林农可将无法开展林木采伐利用的纯阔叶树天然林及公益林委托给国有林业企业开发林业碳汇、森林康养、文旅休闲等经营项目,双方依据约定比例共享利润。协约改造,对于天然林、公益林中的空地以及针叶树占比低于50%的针阔混交林,村集体和林农可将林地经营权流转给国有林业企业开展造林与改造升级,每年每亩可稳定获得15元的林地使用租金,作为基础收益保障。订金收储,针对马尾松、杉木占比超50%的天然林、公益林,村集体和林农可以订金收储方式向国有林业企业流转经营权,每亩可预先收取600元订金,收储期间每年还能收取6%的收储资金占用费,待林木采伐销售后双方进行最终收益结算。

改进保育方式,迈向科学经营。为解决林农不会管、不懂管的问题,沙县积极应用近自然培育技术,综合运用树种更替改造、择(间)伐改造修复、定向培育等科学保育措施,逐步构建起以阔叶树为主的异龄复层林生态结构。更替改造,对以马尾松、杉木为优势树种的,因树龄老化、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生态功能严重衰退的林分,选用适宜本地生长的乡土阔叶树进行替换种植,致力于打造以阔叶树为主体的阔叶林生态系统,恢复林地生机与活力。修复改造,采用目标树经营法,制定差异化改造方案,对于以阔叶树为主、伴有少量马尾松、杉木的林分,按照合理保留株数控制采伐量,开展单一针叶树种择伐补植阔叶树或间伐林下套种阔叶树,培育出层次丰富、年龄各异的异龄复层林。定向培育,利用地形优势和公益林经营周期长的特点,精准施策,培育大径材、珍贵材以及水源涵养林、景观林、碳汇林等高价值林分,进一步挖掘森林在水资源涵养、经济价值创造、粮食安全保障和碳汇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潜力。

改宽收益路径,促进多元增收。针对林农收益微薄的问题,沙县区采用联营山场收益按约定比例分成的模式,使得村集体和林农的涉林收入显著提升。多渠道盘活资产,天然林、公益林流转后,在原有补助补偿收入的基础上,村集体和林农每年每亩林地还可额外获得林地使用费15元、收储订金占用费36元,增加财产性收入。多方式利用资源,委托经营模式中,项目委托开发收益由国有林业企业与村集体(林农)按照2:8的比例分成;协约改造模式中,空山造林利润双方按8:2分成,林木租赁经营利润则是5∶5分成;订金收储方面,每亩利润在2000元以内的,扣除订金后,国有林业企业与村集体(林农)按2:8分成,超过2000元的部分,分成比例进一步向村集体(林农)倾斜,达到0.5∶9.5。通过科学合理的林木采伐利用,充分激发村集体参与经营的积极性,增加经营性收入。多角度策划项目,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低效林改造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发展森林康养、文旅休闲等特色林业产业,开发林业碳汇等生态产业,深度挖掘森林资源的潜在价值,增加开发性收入。以林业碳票开发为例,依据当前市场销售行情,在5年监测期内,每亩林地预计可增加40—50元的收入。

新局:“三创”打通“两山”转化通道

为充分释放绿色资源资产价值,沙县探索创设“生态金”“生态票”“生态贷”,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现实收益。

创设“生态金”,健全补偿体系。在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的现行政策基础上,通过推进经营权流转,新增林地使用费、资金占用费以及木材采伐收益分成等收入,统称“生态金”。这一创新举措有效完善了生态补偿补充体系,让生态保护的经济回馈更加多元、丰厚。

创设“生态票”,完善增收机制。“生态票”作为林权权利人在联营山场的收益凭证,分为委托经营、协约改造和订金收储三种类型,不仅具备兑现、流转、抵质押的基础权能,还被赋予金融属性,实现溢价增值。2025年,“生态票”升级为“福林票・生态型”,功能更加丰富、应用场景更为广泛。2024年6月25日,沙县区发放全国首批林业“生态票”,涉及高砂林场5029亩天然林、公益林的经营权流转。高砂林场场长胡贵平兴奋地说:“有了这‘生态票’,仅林地使用租金和收储订金占用费,每年收益就从9万多元增加至19.54万元,以后还会更多!”

创设“生态贷”,优化金融服务。沙县农商银行面向持有“生态票”的林权权利人,创新推出“福村・生态贷”,已在29个村授信2000万元,其中凤岗街道村头村就凭借“福村・生态贷”获得了100万元授信,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曾经困扰乡村发展的资金瓶颈得以突破。同时,国有林业企业依据“生态票”收益值为该贷款提供担保兜底,成功搭建起绿色金融与生态资产的桥梁,为村集体和林农解决资金难题。

蝶变:绿色发展的新画卷

如今,让人发愁的“绿色不动产”变成了村民们的“绿色银行”。沙县通过天然林公益林“三改三创”模式,成功劈开“两山”转化新通道,在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方面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果。

森林质量稳步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沙县国有林业企业积极与林业院校、科研部门合作,共同探索科学的森林经营规划,在天然林、公益林的经营过程中,不断尝试和运用专业技术。随着保护培育和修复改造提升“双千”示范工程,以及碳汇林建设与林业碳票项目开发“双万”工程的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逐渐丰富,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强,生态环境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

收入增长初显成效,乡村发展注入活力。在“三改三创”模式的推动下,村集体天然林、公益林财产性收入实现了较为可观的增长。从原本每年每亩18.4元的国家补助,到协约改造后的33.4元、订金收储模式下的54.4元,提升幅度较为明显。目前,已在12个乡(镇、街道)的33个村(场)完成5.39万亩经营权流转,按照当前趋势预估,流转期内有望为村财增加财产性、经营性和开发性收入超5000万元。这些收入为乡村各项建设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

三明市沙县区森林资源收储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两山生态资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被全权委托给沙县区林业局管理,具体承接天然林公益林“三改三创”实践工作。借助国有林业企业专业优势,通过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优化激励机制,培育出一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深化林改提供了人才与资金支持。

“三改三创”模式的相关改革经验极大增强了沙县林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思路。(林素娇 黄莉玲 张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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