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荔波探索生态护林员差异化管理
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结合林草资源分布现状和乡村振兴战略,率先在全省探索生态护林员差异化管理改革,走出一条因地制宜、因人设岗、因时设岗、因类施管的护林员管理新路径。
过去,荔波县生态护林员管理主要采用“县建、乡聘、站管、村用”模式。随着实践深入,选聘范围不精准、管理层级不清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逐渐显现,影响了护林队伍的活力和实效。
为破解困局,荔波县创新设岗方式,围绕“护林员+多种岗位”构建精锐队伍。重点将岗位向建档立卡户和返贫监测户倾斜,帮助困难群众稳定就业。在村级层面设立专职林长(护林队长),实现护林力量组织化、统筹化。按照森林防火关键期和非关键期的不同需求,灵活设置全勤护林员、普通护林员岗位,并建立“专职林长(护林队长)+全勤护林员+普通护林员”三级联动体系。
同时,荔波县注重激发护林员队伍内生动力,建立“护林员+待遇提升”激励机制,不仅开展常态化培训,还提升森林防火关键期全勤岗位薪酬和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补助标准,打通护林员岗位晋升渠道。
在护林职责之外,荔波县还积极探索“护林员+乡村振兴”融合路径。护林员不仅宣传林业法规、调解矛盾,还通过参与生态修复、林下经济、合作社发展等方式,助力生态富民。2024年,全县林下经济产值近20亿元,为绿色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荔波实践表明,生态护林员不仅是“山林守护人”,更是“绿色引路人”。通过差异化改革有效激发了护林队伍活力,推动基层森林资源管护走向专业化、精细化、现代化。荔波县将持续完善制度设计、优化资源配置,为全国林业生态护林员制度改革贡献更多“荔波经验”。(陆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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