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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2021-05-14分类:园林资讯 阅读:39

近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林长制办公室共同协商,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健全贵州省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立检察院和林长办协作分工、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成立协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筹和协调安排相关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推进《意见》落实。

《意见》规定,各级林长办与检察机关要积极借助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涉林领域相关信息实施共享。为推动工作开展,林长办要协调会同有关单位将涉林案件线索及时通报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对线索办理情况,及时回复林长办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意见》就双方协同推进涉林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作出相关规定。

各级林长办与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为契机,在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方面积极发挥自身作用,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省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合力,切实促进和监督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依法落实治林管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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